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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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5年1月15日 点击:4068
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拿出了一些全国首创的亮点:
《意见》提出,城乡社区已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、“星光老年之家”要通过设施改造、功能提升,转型升级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小型养老机构;
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分类管理,重点支持发展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;
加强养老服务机构、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(站)与医疗机构的合作;
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失能、失智老人,政府给予养老服务补贴;
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保险制度,降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风险;
保障养老服务机构的正常用地;
省财政设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,重点用于养老服务补贴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,并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;
给养老机构减免税收。